巴基斯坦漁村觀察的反思:從「環境正義」觀點重新思考海洋文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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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漁村觀察的反思:從「環境正義」觀點重新思考海洋文化

2006年11月17日
作者:謝洵怡 (台巴客青年行動團隊成員)

巴基斯坦漁港中停放之中國籍遠洋漁船(攝影:蘇彥肇)台灣四面環海,海洋一直以來都與台灣人民息息相關。近數十年來,台灣更發展出全球第一的鮪漁業及第三的魷漁業。然而,近年來,在國際海洋環保意識抬頭及全球海洋漁業資源大舉耗竭之下,各大鮪魚委員會紛紛對漁船噸數、可撈捕魚量進行嚴格管制,並且對過去非法、無報告及無管理(IUU)之洗魚行為大加取締。台灣遠洋漁業的過漁與利用權宜船(FOC)進行非法漁穫等現象,讓台灣在國際間成為眾所髮指的對象。

去(2005)年,台灣因濫捕而遭到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削減大目鮪配額近七成,顏面盡失之餘,台灣政府因應國際壓力承諾將逐年減少漁穫,並且減少漁船數。而台灣的「改善」成果,將於今年17日起舉行的ICCAT大會上再次受到檢視。

遠洋漁業的問題並不單純是漁業問題,因其涉及不同國家、不同海域與漁場,尚牽涉到經濟、政治、外交等因素,另外也關係著幾個主要遠洋漁業國之間的利益角力,因此顯得格外複雜。如此錯綜複雜的因素縱然是造成台灣遭到削減配額的原因之一,但台灣長久以來以不當方式耗竭海洋資源卻是不爭的事實。在未來,來自國際間海洋保育的壓力只會有增無減,若台灣不在漁業資源管理上採取主動態度,恐怕難逃現今遭國際間窮追猛打、船公司以龐大利益施壓的泥沼。同時,在遠洋漁業的問題上,若我們仍然僅以利益的觀點思考,恐怕也很難以跳脫過去的窠臼,改進遠洋漁業的管理。

巴基斯坦漁港內漁船上修補漁網的漁民(攝影:蘇彥肇)有一個觀點在台灣顯少為人提起,即是「環境正義」。簡單的說,環境正義意指:世界上所有人,無論種族、收入、教育程度等等,都應在環境決議上享有相同權利。耗竭海洋漁業資源的遠洋漁業是一個環境不正義的惡例。在遠洋漁業的產業鏈中,獲得最大利益的是船公司老闆,除此之外就是船長。一艘船艦造價近一億,因此遠洋漁船出海必須以非常密集的方式來獲得好收成,海洋資源也因此在無數大船進進出出之間瓦解。為了取得大量漁獲以獲利,船公司往往以高價聘請船長,船長的收入也常常至少是船工的十倍。而為了節省人事成本,許多船公司聘請低價的外籍船員,甚至讓非法船員從外國港口上船,再以相當低廉的價格剝削這些勞工,要求船工連續工作十六、七個小時。

除此之外,2003年,知名海洋生態學家Ransom Myers與Boris Worm在自然期刊(Nature)上發表一篇引起眾人注目的論文。Myers與Worm指出,「工業性」的漁業,常常在15年之內就耗竭了80%的海洋生質,並且指出,大型獵食性魚類的數量減少,對於海洋生態是有全面性影響的,特別是在對沿海與大陸棚生態的影響上,更需要進一步的科學研究,因為這些區域是漁業最主要的生產區域。猶有甚者,是無數貧窮國家的漁民社區,就是依賴沿海漁業資源做為主要的蛋白質來源。

這篇論文替經濟力龐大的遠洋漁業國家與貧窮漁村人民的生活做了潛在性的串聯。而更清楚的,則是駛入沿海與大陸棚進行漁獲的外國船隻,以高超的技術與高級的設備掃蕩漁業資源,導致當地貧窮漁民處境雪上加霜。貧窮漁民靠海維生,絕大多數只有小舢舨或小船,能進行獵捕的區域與漁獲量都相當有限,海洋資源的可持續與他們生計的可持續是相通的。從這些狀況,我們可以瞭解,消費者享用的海鮮美食恐怕多數都不是以資源永續、公平正義的方式取得的。這遠從世界大洋捕得的漁獲,吃到嘴裡可都是底層漁工與貧窮漁民的血淚,也是海洋之母的哭泣。

在國際環境正義議題上,歐美國家的跨國企業總是受到最多的指責。以開採石油來說,真正獲利的是Shell與ExxonMobil等國際企業,開採石油造成的環境債,卻是由貧窮的原住民族群來承擔。這些跨國企業在產油國所造成的影響,無非就是地緣政治動盪不安,以及種族之間的仇恨。而台灣是否願意承擔海洋資源與貧窮居民生計殺手的罪名,並在國際間因濫用海洋資源而飽受輕視,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在台灣國際地位低落,在國際舞臺上飽受打壓的同時,台灣應該思考的,是「正義」該如何在國際交流中彰顯,如何讓漁業產業鏈朝向更永續、更公義的方向走。若能改善遠洋漁業的不公不義,台灣將可以提升自己在國際間的海洋保育形象,而這樣的方法也將贏得國際間的尊重與友誼。在過去,台灣顯少思及國際環境正義問題,也常常忽略了身為海洋大國所應承擔的責任。

時至今日,脫貧、保育、環境正義都是國際會議上的熱門話題。要在國際間彰顯影響力的台灣,更應以正義原則思考其所面臨的各類問題。如果台灣是國際政治現實的受害者,那麼以國際視野來檢視台灣的遠洋漁業資源利用與管理,就是樹立了一個放下掠奪者角色,重回人世平和相處的典型模範。這樣的成就,連歐、美、日都得刮目相看。